根据省政协安排,童小娇、刘丹、贺光平三位省政协委员,于2017年7月3日赴郴州市苏仙区栖凤渡镇古民居开展持证考察,郴州市政协徐本华副主席、市政协文史委段广慧主任,以及苏仙区政协相关领导一起,开展对栖凤渡镇古民居的考察,具体报告如下。
一、考察组持证调研古民居基本情况
本次考察组主要调研地为栖凤渡镇,该镇位于郴州市苏仙区北部,总面积103.96平方公里;镇域位于107国道、京广铁路、京珠高速、京广高铁,交通便利;该镇总人口约6万,2017年6月被授予全国合作经济特色小镇—鱼粉小镇;镇居民多畔河而居,古民居数量众多,分布广泛,主要集中在岗脚、正源、朱家湾等村;古民居历史悠久,人文底蕴深厚,多为明清时期建筑(见图1和图2)。
(图1)
二、古民居现状及问题
本次考察组实地调研了三个古民居点,其现状和保护开发情况呈现不同状况。三个民居基本现状如下:
1.苏仙区坳上村古建筑群。该建筑群始建于清康熙年间,距今已有300多年历史。建筑群占地面积266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坐西南朝东北,属清代风格古建筑群,总共约由50多栋组成,均为砖木结构,马头墙,硬山顶,小青瓦建筑特色。该建筑群依山而建,层层叠叠、错落有致,院落与院落之间青石板回转折叠,建筑布局合理,且砖雕、石雕、木雕精美,保存较为完整。该群颇具湘南民居建筑风格,具有历史、艺术和文化挖掘价值。
(图2)
坳上村古建筑群已被湖南省于2011年1月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该建筑群因呈一定的规模特征,建筑精美,且离郴州市区距离短,交通便捷,有一定的开发利用价值。目前当地居民有一定的保护意识和文化开发意识,并已启动一些乡村旅游项目,古民居群中部分建筑得到了修复,并建设了部分基础设施建设,以提供乡村旅游的基本需求。但部分古建筑因无人居住,年久失修,呈现出倒塌的危险(见图3)。
(图3)
2.岗脚村李家大屋。该大院始建于南宋,为南宋末年右丞相李庭芝之子李宏甫所建。该大院规模宏大,保存完整,风格独特,依高岗之山而建,傍栖河之水而兴,建筑古色古香,曲项幽深,雕梁画栋,每个百年之门镶嵌着一副精美的对联,赋予每栋建筑浓厚的文化气息,与岗脚“西河滢带”“云风钟声”“铜壶滴漏”“荷塘月色”“高岗凤鸣”等景点浑然一体,交相辉映,极具文化魅力(见图4-图6)。
(图4)
该大院屋内建筑结构均系精心设计,目前部分保存较为完好,2011年该大院被评为市级保护单位,栖凤渡镇非常重视该大院的保护工作,已开始修缮工作,并作为文化景点建设和开发的重要项目。但仍有部分房屋倒塌和被拆除,还有部分面临倒塌。
(图5)
(图6)
3. 岗脚村荷叶塘老屋。该老屋群100多年的建筑历史,曾排状屋结构,均为两层建筑,屋檐上的精美雕刻和部分屋内精美窗雕均保存完美,有一定的建筑考察价值,现有七户人家,见图7。老屋现均有人员居住,因不具整体规模,加之老屋除了一个传说外,没有挖掘到其他历史文化和人物记载,2014年申报传统村落保护没有成功。目前老屋群中有少数居住者意识到其保护价值,设置了自我保护方式,但整体缺乏应有的保护措施,也未纳入政府的任何文物保护计划之中,见图7-图8.
(图7)
(图8)
(图9)
栖凤渡镇古民居存在的问题:
一是居民的保护意识还不强,仅有少数居民有保护意识,又因古屋群涉及多户居民,个体与整体之间缺乏协调机制。此外,由于部分古屋户主外出,有严重的漏水和倒塌等现象,古屋保护还没有有效的措施;
二是古屋保护的知识和技术欠缺,居民对其价值认识不够,有些非常有艺术价值的雕花等被处置和流失,现存部分也面临年久失修和技术缺乏无法保存;
三是栖凤渡镇古民居虽然分布多,且呈一定的规模结构,但相应的文化和人物挖掘不够,开发价值难以体现;
四是古屋群保护与开发最大的短缺是资金,纳入保护和开发项目均为政府投入,没有其他融资办法,也没有找到感兴趣的企业或人士。因此,保护与开发非常有限。
三、关于古民居保护开发的建议
栖凤渡镇领导对古屋有较好的保护意识,特别是镇政府在积极寻求各种支持方式,希望对这些古民居进行保护开发。但面对古建筑保护的知识、技术和经费问题,还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考察组认为栖凤渡镇古民居地理特征好,且具有规模和交通优势,古民居保护和修缮需要各级政府重视并予以支持,特提出如下建议:
1.各级政府要重视该区域古民居的保护,加大宣传力度,针对性地制订保护政策和方案。在现时开发价值未确定之前,先实施区域和结构保护措施,防止对古屋的改造和周边的建设开发。
2.争取项目立项,增加经费投入。通过立项纳入政府文物保护支持政策,做好古屋群的整体规划和保护修缮;并在保证古屋群的整体结构和特征外,做好必要的基础设施配套。
3.进一步挖掘古屋群的历史、文化和艺术价值。市区和镇各级政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古屋群的宣传,以及展开对古屋群的历史史料研究,吸引各界各类有兴趣人士关注和支持,挖掘其潜在的文化艺术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