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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5日 星期二

强化文物意识 实化保护措施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委员会 时间:2017-07-27 来源:

  2017年7月26日,省政协文史学习委员会历史建筑保护委员持证视察组到衡南县调研考察。省政协委员邓焕生、彭泽润、费岳湘和文史学习委办公室副主任黎萍一起现场察看了宝盖镇、冠市镇六处古建筑群,并与衡南县政协、县文物局、宝盖镇负责同志进行座谈交流,委员们认为,衡南县民居类古建筑点多量大,现状堪忧,必须强化保护意识,落实抢救性措施,留存好民间民族建筑文化艺术的有形基因,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一、衡南县历史建筑现状

  衡南现有不可移动的文物135处,其中建筑物92处,建筑物中民居类45处。但现状堪忧,弃置无主居多,毀损日趋严重,能够移动的不少被偷被盗。土木类古建筑消失殆尽。分布在集市的历史建筑也还有继续被不当使用的。茶市街的肖家大屋,就有多个产权个体,并分别出租给不同的做生意的房客,几乎无法实施文物保护。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产权不明晰。历史建筑民居居多,往往属祖传。随着家族不断分支,住房分建,作为家族公共的老房子被遗弃,没有人管理。例如宝盖镇良田村的历史建筑群,徐姓家族所有,但没谁有单独的权利和责任去管理保护。相市乡大友坪村大友坪大屋,是清朝中期一大户人家的住房,规模庞大,建国后曾经变为集体办公、办学的房子,后来又分给了10户村民居住。现在落实政策,归还房主的后代,但是这10户人家要求房主的后代给他们新建住房。

  二是房主自主改造破坏和谐。一些房主随意对老建筑改扩建风格迥异,不伦不类。宝盖镇政府旁边已经得到保护开发、面向旅游的较大的历史建筑群“廖家大屋”,因为周围的现代建筑穿插着,看起来很不协调。

  三是保护措施难到位。衡南历史建筑到处分布,保护开发难度大、经费短缺。宝盖镇镇政府下大气力开发了“廖家大屋”,每年虽已有几万人次的游客来参观,并被列入省级文保单位和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但保养维护经费仍然缺口很大。

  二、几点建议

  1、加强文物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强化全民文物保护意识,真正懂得历史建筑凝固承载了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与智慧,不可多得,必须当宝贝,重保护人人有责,代代相传。

  2、各级政府要落实措施管控到位。所有有价值的历史建筑,文物部门要调查确认和竖立文物保护的碑石警戒。国土、住建等部门在审批新建住房用地时, 要尽量回避历史建筑,给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开发预留空间。

  3、制定出台鼓励家族和社会保护历史建筑的政策措施,通过政府资助、民间筹集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认证一批、领养一批、修缮一批、改建一批,特别是改成家族祠堂,传播积极的家族文化,增强家族的凝聚力,成为弘扬国家核心价值观的基地。

  4、省市县分级建立历史建筑保护开发专项基金,以解决保护资金严重不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