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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5日 星期二

湖南省政协调研:“三证合一”遭遇哪些断头路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委员会 时间:2015-06-16 来源:湘声报—湖南政协新闻网

    商事登记制度单兵突进式改革,“最后一公里”对接遇阻  

    “三证合一”遭遇哪些断头路
  
  ●“郴州在省内‘三证合一’改革先行一步,但后头‘粮草’却没跟上。”这个“粮草”就是信息化建设。
  ●工商部门已经采集的信息,国税仍需在税收征管系统中进行二次录入,数据导来导去,既增加了工作量,还容易出错,如果工商登记户数与税务登记户数不符,就存在纳税人漏征漏管的风险。
  ●湖南发放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银行不认,办理跨省区业务也遇到障碍。

 

  去年以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多次提到简政放权,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被视为简政放权的重要一环,为大众创业大大降低了门槛。

  此前,想要创业开公司办企业,要抱着大摞材料,多个部门往返奔波,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一个都不能少,而且动辄十几天到数月的漫长等待。  

  如今这样的现象正在改变。国务院去年6月发布规定,鼓励探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湖南成为“三证合一”改革的试点地区。今年6月上旬,湖南省政协经科委、省政协驻省工商局民主监督小组一行到郴州、永州调研“三证合一”改革情况,调研组发现,审批“瘦身”后,申请人不用再一家一家跑办证,提交材料至少减少了一半,办理时间也大大缩短。

  然而,“三证合一”仍面临诸多难题,信息平台建设滞后,各部门信息数据难互通。改革后,法律法规未完善,后续监管缺乏法律支撑。此外,“三证合一”的使用效力也难以保证,在跨省区办理业务时,湖南版证照过不了关,甚至不能在银行开户。

  商事登记制度单兵突进式的改革,正遭遇“最后一公里”的断头路式的阻碍。

  审批“瘦身” 

  倒逼简政放权

  在永州市宁远县的政务服务大厅,标有红色粗体字样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窗口颇为醒目。

  “‘三证合一’好方便,上午来申请注册登记的,下午就领到执照了。”张先生是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的法人代表,头一次接触新政策,他显得有些惊喜。

  湘声报记者看到,这张营业执照上,从上到下依次印有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税务登记证号。

  一窗受理、一表填报、一套材料、一张执照……宁远县工商局局长彭盛辉用一组数据证明“三证合一”的改革效果:原来提交30件材料,现在仅需交14件,减少16件;申请者此前需要填写166个数据项,现在仅需填74个,压缩一半以上;办理时限由改革前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4个工作日;原来部门各自审查事项,现在工商已审查过的,其他部门不再重复审查。

  彭盛辉介绍,从去年10月永州市启动“三证合一”改革到今年5月底,全市共新设立企业3124户,其中“三证合一”2696户。新设立的企业存活率保持在85%,活跃率保持在70%左右。

  这一数据在郴州市也同样可观。今年1月至5月底,郴州市办理各类市场主体1.1621万家,其中新设立企业2348家,“三证合一”商事登记1141家。

  “随着这些市场主体经营逐步走上正轨,商事制度改革对经济发展的后续效应也开始显现。”省政协驻省工商局民主监督小组组长周伟华说,改革倒逼各部门主动简政放权,使部门流程和管理“再造”,行政审批效能大大提升。

  信息不对接 

  改革效力打折扣

  “郴州在省内‘三证合一’改革先行一步,但后头‘粮草’却没跟上。”郴州市工商局局长杨志平说,这个“粮草”就是信息化建设。

  杨志平发现,在“三证合一”改革后,有些企业在工商部门办了证,工商系统也公布了相关信息,但信息如果没有及时传送到其它部门,后置审批就无法跟进,监管也会断档。

  杨志平说,郴州市目前开发建设了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商事登记信息共享及监管平台,归集了全市商事主体登记类、资质类、监管类信息32.66万条。但这两个平台上仅仅只有工商部门的信息数据,很难反映市场主体的综合信用情况,也很难发挥监管作用。

  郴州市国税局副局长陈爱平透露了他的难处,税务部门的系统是全国统一的平台,不能与外网链接,更改数据端口需要向国税总局协调。“三证合一”改革后,工商部门已经采集的信息,国税仍需在税收征管系统中进行二次录入,“数据导来导去,既增加了工作量,还容易出错,如果工商登记户数与税务登记户数不符,就存在纳税人漏征漏管的风险。”

  信息平台不统一,让杨志平感觉改革“被困住了手脚”。税务部门的系统和质监部门的组织机构代码系统是全国统一的平台,工商部门的工商登记平台是省级开发,公安部门的平台由各地开发。

  “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势在必行。”省工商局副局长阳芳华说,各部门的信息系统要对接,才能实现一个平台操作。尤其是要在年底实现“一证一号”,这个技术瓶颈不解决,改革的效力将大打折扣。

  缺乏法律支撑  

  引致碎片化管理

  商事登记改革调整了审批次序,重新划分了监管职责,但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修改,导致市场监管存在法律风险。

  永州市工商局局长张国政举了一个例子,一家酒店已经拿到营业执照,但消防许可半年都没有批下来,这家酒店有200多个房间、100多位工作人员,每天的成本很高,只好“抢跑开业”,消防许可没有审批,万一失火了,谁负责?

  张国政说,商事登记改革要求“谁审批、谁监管”,那么,没审批就不负责任了吗?只要工商部门的执照一发出去,主管部门的审批和监管就要跟上,应明确“谁主管、谁监管”。然而,现行法律并没有对此作出具体的规定。

  阳芳华也提到,法律制度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核发,分别由工商、税务、质监部门依据《公司法》、《税收征收管理法》、《湖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规定来审查,现行法律没有对“三证合一”改革后四个部门的监管职能进行明确的分工,各个执行部门碎片化管理。企业如果违法,如何吊销证件等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例如,企业违反了工商登记管理法律,但没有违反税务管理法,怎么吊销证照?

  阳芳华建议,及时梳理涉及“三证合一”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通过修正和废止,为改革提供法律保障。

  “一证一号” 

  是改革最终目的

  郴州、永州两地工商局都集中反映了一个问题:湖南发放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银行不认,办理跨省区业务也遇到障碍。

  一些企业拿着“三证合一”执照去银行开户,银行要求有单独的税务登记证,这些企业又不得不补办税务登记证。办理跨省区业务时,“三证合一”的使用效力也成问题。

  张国政认为,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由“三证合一”过渡到“一证一号”,实现改革的最终目的。

  张国政说,永州市在接到“三证合一”试点通知时,组织工商系统到外省考察,总结出来,各地推进“三证合一”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三证统发”,这种模式实质上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三证合一”,只是合并办理、三证统发。二是“一照三号”模式,就是湖南现在采取的做法。三是“一照一号”模式,这种模式是真正意义上的“三证合一”。

  “‘一证一号’如何实现?究竟保留哪一个证号?部门之间争论很激烈。”阳芳华说,目前国家发改委正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案的出台,“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这样一来,每个企业将会拥有全国通行的唯一的“身份证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出台是实施‘一证一号’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阳芳华说,以此看来,“一证一号”的路线图正越发清晰。

    (湘声报记者  黄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