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协党组、机关党组《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经科委直属党支部将围绕“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四个专题组织学习讨论。为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需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要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发挥党支部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激发党员的参与热情,防止大而化之,力戒形式主义。
二、学习主要内容
(一)学党章党规。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学习革命先辈、先进典型和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从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等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肃清恶劣影响,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我委直属党支部须按照省政协党组会议精神学习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包括党章规定的党的组织制度、党的各级组织的职责和任务、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党的纪律等,包括《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二)学系列讲话。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导党员深入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深入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
(三)做合格党员。引导我委直属党支部党员强化“四个意识”、勇于担当作为,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一是讲政治、有信念,政治合格;二是讲规矩、有纪律,执行纪律合格。三是讲道德、有品行,品德合格;四是讲奉献、有作为,发挥作用合格。
三、主要措施
经济科技委员会直属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从2016年5月下旬启动,将认真按照省政协党组、省政协机关党组的要求与全省部署同步进行。
(一)开展专题学习讨论并讲授党课。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相结合,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要求。我委直属党支部每2个月进行一次集中学习,每次围绕一个专题组织讨论,共分为四个专题进行。
专题一(5月24日),以“讲政治、有信念”为主要内容。由孙建国副主席上党课并作指导,每名党支部成员结合学习《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三个自信”、践行群众路线、履行党员责任义务、实现“中国梦”等方面的论述进行了深入学习讨论。邀请了省政协副秘书长陈三新、省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主任吴金明参加学习讨论(已完成)
专题二(7月1日),以“讲规矩、有纪律”为主要内容。结合学习《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论述以及有关警示教育典型案例进行深入讨论。由支部书记陈永芳上党课,支部成员李戈敏作重点发言,每名支部成员开展交流讨论,孙建国副主席作指导讲话。邀请省政协副秘书长陈三新、省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主任吴金明参加学习讨论。
专题三(8月下旬),以“讲道德、有品行”为主要内容。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员干部道德修养等方面的论述进行深入讨论。由支部成员郑安生作重点发言,孙建国副主席作指导讲话。邀请省政协副秘书长陈三新、省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主任吴金明参加学习讨论。
专题四(10月下旬),以“讲奉献、有作为”为主要内容。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国理政的新思想新战略、“好干部”等方面的论述以及先进典型的优秀事迹进行深入讨论。10月中旬拟由孙建国副主席率经科委直属党支部成员赴桑植县看望道德模范,听取先进事迹介绍,同时调研精准扶贫工作。邀请省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主任吴金明、省政协副秘书长陈三新参加支部活动。10月下旬由吴金明主任讲授湖南经济形势分析与政协履职工作,我委直属党支部成员与人资环委直属党支部成员一同听取学习讲座。
(二)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年底前,我委直属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党支部成员班子及其成员要对照党章、党规、对照党员标准、对照职能职责,联系自身实际,进行深刻的党性分析,找准找实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交心,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三)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结合年底召开的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民主评议按照《关于在全省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指导意见》(湘组发[2016]1号)的要求,按照党员自评、党员互评、领导点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照党员标准,严肃认真地对每名党员进行评议。
四、组织领导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在省政协党组、机关党组领导下,在机关党委办公室的直接指导下,我委直属党支部要切实履行抓好学习教育的主体,抓好督促落实。支部书记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省政协党组成员要负责指导所在支部的学习教育。
(一)落实责任。我委直属党支部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结合支部实际,体现支部特色,按要求把规定动作完成到位。党支部书记担负起直接责任,把本支部学习教育做细做实。
(二)注重实效。要坚持学习教育与履职中心工作、重点任务、日常事务统筹抓、两促进,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搞好今年的重点调研、协商和民主监督活动结合起来,与助力脱贫攻坚等重点任务、专委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以工作成效检验学习教育的实际效果。
(三)加强宣传。运用多种媒体、多种方式,宣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和我支部开展学习教育的做法成效。在省政协门户网站和“湘声报”上及时摘登部分专题党课和学习讨论发言提纲,使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共享学习教育成果,促进相互借鉴与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