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促解决招商引资违约遗留问题的
建 议
湖南省工商联
招商引资是我省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的重要抓手,是加快推进湖南从“内陆大省”向“开放强省”转变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省积极对接“一带一路”,深入开展“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活动,精准务实招大引强,招商引资实现了高基数上的高增长,呈现出内资外资齐头并进、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的良好局面。与此同时,一些地方政府及部门在招商引资中的承诺和协议不能兑现而引发的问题比较多,虽然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出台了相应政策措施推动处理,但仍有很多难以解决的遗留问题。其症结主要表现在:一是地方政府无力履约。有的项目根据土地规划指标根本批不下来;有的土地拆迁征用难度大,征地拆迁费用不断上涨,交付土地越来越难。而投资方支付的预付款、前期资金、作为土地置换的基础建设投资,以及由此产生的开支、损失等,在中央严控地方债务风险、地方政府普遍财政紧张的情况下,地方政府根本无力偿还。有的在招商引资时作出了一些与法律政策相冲突的承诺,吸引投资后不能兑现。二是政策变化无法履约。近年来,国土政策、房屋拆迁政策发生较大变化,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大幅提高,依法行政要求更加严格,以往在招商引资时地方政府能够办成的事项,现在有些无法办成了。有的地方出台的一些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随着时间推移,已与现行政策相违背,致使一些尚未落地的签约协议难以履行。三是新任领导无心履约。有的地方领导更换后,“新官不理旧账”,新任领导不愿为投资者处理前任领导遗留的麻烦问题。有的地方政策延续性不强,一任领导一套思路,随意更改规划,不兑现承诺,随意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导致出现短命工程、烂尾工程。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处理,将严重挫伤企业投资信心,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政府形象。建议:
一是进一步推动相关政策落地。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中央深改组《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等政策,督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兑现向投资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活动中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确需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涉企政策调整程序,保持涉企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二是定期对违约项目进行清查甄别和处理。大力开展招商引资违约失信问题专项整治,对近年来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情况开展一次集中清查摸底,重点排查已签约未落地项目情况,逐一分析原因,对仍具有落地条件的项目,加快审批、资金、土地等关键环节的跟踪服务工作。对因政府失信违约导致招商引资项目无法实施的,投资方的土地前期款项应予归还,有关工作经费应予赔偿。对因签订合同主体不适格、程序不到位、内容不规范,或者承诺的优惠政策不符合规定等缔约不慎行为造成的纠纷隐患,要妥善处置,协商依法依政策进行修订。
三是依法妥善处理各类违约失信案件。对一些多年无法解决的老大难问题,视情适时导入司法程序,按照法院生效裁判或者庭前调解协议来执行。进一步完善赔偿、投诉和救济机制,对因政府违约导致企业和公民财产权受到损害等情形,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责任人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确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无法履行约定的,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企业和投资人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四是建立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定期对各级政府及公务员开展政务诚信监督检查,加大对政务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建立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制度,加强对政务失信记录的采集和公开,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和公务员在行政履职过程中的违约失信行为纳入诚信档案,并作为绩效考核等评价的重要依据。建立高效运转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实施区域政务诚信大数据监测预警。支持信用服务机构、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等第三方社会机构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政务诚信评价评级并及时公布结果,加强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