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和矿山机械(以下分别简称“农机”和“矿机”)是机械装备制造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构建多点支撑产业格局、提升工业发展质量与效益具有重要的现实和长远意义。上世纪50~80年代,我省农机工业一度处于全国领先地位。90年代中期开始走下坡路,致使省内60%左右的农机市场被省外产品占领。但是,我省矿机工业“十一五”以来步入发展快车道,创新和配套能力较强,骨干企业突出。
一、我省农机和矿机工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产业规模有待扩大。农机企业“多、散、小、弱”,产品趋同、质差价低,缺乏龙头企业的拉动和支撑,严重制约了我省农机工业的正常发展。矿机也存在规模弱小的问题,2011年我省重型矿山行业产销规模约占全国的4%,远低于我省机械装备制造业核心产业工程机械在全国的比重,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在全国领域内不是很强,行业内没有一家规模过百亿元大型企业,除运输提升、通风环保及矿山电气市场份额相对较高外,而其它类型产品市场份额都不高。
(二)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我省农机产品主要以中小型耕作机械、农用运输机械、小型农产品加工机械等中小功率动力机械为主,产品结构趋同,假冒伪劣猖獗,行业恶性竞争等现象突出。矿机工业同质化现象也较严重,缺乏“专、精、特、新”,电机车、磁选机等产品存在市场无序竞争现象。
(三)技术含量低,转型升级任务重。我省农机领域普遍存在技术含量低、工艺不先进,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关键技术,企业技术创新、产品更新换代能力差的现象。在矿机领域,2009年国家颁布的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指导目录,明确矿机发展重点是千万吨级、亿万吨级大型综采技术装备。但目前我省大多数矿机企业生产的产品还停留在坑道开采技术设备领域的中低端,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低,亟待加快产品、技术和组织结构的优化升级。
(四)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农机领域存在对政策依赖性强的问题,随着国家对农机补贴投入的递增,农机产业链上利润分布已由传统的制造环节转移至流通环节。“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对农机生产企业是个“分水岭”,凡是榜上有名的企业就会成为国家农机补贴的直接受益者,没进入目录则意味着将被对手淘汰。企业每年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精力来确保自己的产品能进入目录。矿机领域则存在产业集群发展亟需的公共技术平台、企业孵化器、产品检测平台、科技中介信息平台等服务体系尚未完善的问题。目前中南地区尚无一家国家级矿山装备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我省研制生产的800多个系列产品需远赴上海、重庆等地进行实验检测。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科研院所、产业链上下游的交流合作也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专业人才缺乏,农机流通体制不健全。农机和矿机领域都存在专业人才缺乏的现象。特别是大部分农机企业由于自身散、小、弱的特点,加上很多小型农机产品技术、工艺简单,企业根本没有专业的技术人员或经营管理人员,几乎完全依靠业主以自己的经验来开办工厂、推销产品。即使原来具有较强专业技术力量的农机科研院所,技术人才流失严重,同样面临“人才荒”。农机流通体制不健全,削弱了对农机生产的促进作用。目前,几乎所有的国有农机流通公司都已改制,原来一县一国有公司的体制被彻底打破,以往畅通的农机流通主渠道被众多的民营公司取而代之,而且往往以一家帮、夫妻店的形式出现,经营规模小,服务质量、从业人员素质、商业信誉等难尽人意,呈现出典型的“小流通”格局,难以承担现代农机流通的重任,难以形成完备的农机产品流通、服务体系。
二、加快发展我省农机和矿机工业的建议
(一)做好顶层设计,优化产业布局
建议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经信委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分别出台支持领域明确、政策措施适用、部门职责清晰、指导意义较强的《意见》。由省经信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制定农机和矿机工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省财政分别设立促进农机和矿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并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扶持农机工业和矿机加快发展。建立定期会商制度,由省政府办公厅每年定期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商会,研究有关农机和矿机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部门协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切实解决我省农机和矿机工业加快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以潭-衡-娄-长四地区为矿机产业集聚地,明确战略目标、确定发展路径和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实现企业之间、地区之间“细分领域、发挥优势、错位发展”的宏观目标,争取到“十二五”末,矿机装备的产销规模达到1000亿元,利税100亿元,成为我省机械装备产业的又一个千亿子产业。
(二)加快结构调整,做强龙头企业和产业园区
出台矿机装备发展指导目录,明确发展重点,限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淘汰落后产能,引导同行业企业调整产品结构,避免同质产品恶性竞争。以技术、资本等多种方式结成良性竞争合作关系,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技术研发平台,争创驰名、著名商标等。加大对重点发展产品领域的技术进步(包括研发、技改资金等)支持力度,引导发展一批高端化、高技术、高可靠性产品和一批高起点、大规模、专业化生产企业。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大企业帮扶力度,制定提高产业集中度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实现兼并重组,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全省形成5家左右工业总产值超过10亿元、具有先进制造水平的农机制造企业)。引导农机和矿机装备企业向集群化、集团化发展,规划建设一批特色鲜明、专业化程度高、上下游配套的农机和矿机产业园区,提高园区生产标准化、信息化、规模化程度,扩大园区集聚效应,打造集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集散基地。扩大国际合作,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力度,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引进和吸收国外先进的农机和矿机装备技术,同时实施农机和矿机装备“走出去”战略,扩大优势产品出口,引导有条件的农机和矿机制造企业到国外投资办厂。
(三)加大科研投入,提升核心创新能力
“十二五”期间,分别抓好湖南农机和矿机装备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加大科研投入力度,集中财力攻克一批长期困扰农机和矿机装备发展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等单位紧密衔接的农机和矿机工业科技创新体系,深入探索完善多方协作、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农机和矿机装备科技创新机制。将农机和矿机工业科技创新纳入全省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支持当前急需突破的农机和矿机关键技术的科研攻关和新产品推广应用。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农机和矿机装备制造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开展技术攻关,以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成果,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档次。支持核心企业建立健全技术开发机构,安排重大研发和技改项目。加强技术标准制定,鼓励企业成为制(修)订装备技术标准起草单位,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按照《农业机械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管理办法》做好新产品鉴定验收等工作。严格内部质量管理,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强化企业质量意识。坚持自主创新原则,通过加强国际合作和加快人才培养等手段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支持农机和矿机装备中小企业专利申报,加大对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保护。支持企业争创名牌产品,引导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打造一批国际知名的农机和矿机装备企业品牌。鼓励和支持农机行业项目申报“四千工程”和入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库。
(四)加强政策支持,建立健全服务体系
对农机和矿机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重点产品研制开发、重大产业关键技术、重点平台建设等项目给予财政资金支持。积极扶持面向农机和矿机行业的技术研发、工业设计、市场营销、品牌运作、金融保险、现代物流、管理咨询、信息化服务、教育培训等多种生产性中介服务平台。建立健全企业质量保证机制,推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农机和矿机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的提升。建立完善农机和矿机制造企业品牌营销网络、零配件供应网络、产品售后服务体系和信息化服务平台,构建现代流通体系,提升产品售后服务水平。贯彻落实国家农机产业发展政策,加强行业准入申报工作,配合国家加强准入管理。发挥行办、行业协会和地方农机工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发展农机工业的合力。依托湘潭市政府,省市共建湖南矿机装备质量检测实验中心,进一步提升湖南矿山设备的实验试验能力。
(五)加强人才培养,完善人才培育体系
积极开展产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和员工的岗位培训,不断提高产业人才的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能力。鼓励和引导各级、各类大专院校整合教育资源,进行院系调整,筹建适用于本行业的高级人才培育基地。要充分发挥我省职业技术教育的资源优势,加快技能型人才的培养。通过改革教育教学体制和机制,完善实训基地、在校顶岗实习和校企联合培养等多种方式,培养具有专门技能、善于解决难题、爱岗敬业的一线技能型、创新型技术工人队伍。制定吸引国际化高端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相关政策。通过持股、技术入股、提高薪酬、创造生活环境等灵活政策措施,吸引国内外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经营人才来我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