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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5日 星期二

疏堵结合根治“黑车”,提高城市客运出租业综合运力的建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委员会 时间:2014-01-29 来源:提案委员会

  民建省委 

 

  针对城市黑车横行、久治无效的现象,我们以长沙市客运出租车业为调查样本,开展了近三个月的明察暗访,由此形成几点建议如下,供有关部门参考。 

  一、黑车种类及其主要危害 

  2003年,长沙将出租车管理职能从交警划归公用事业管理局客管处,到2013年上半年,全市共拥有出租车辆总数为6280台,十年没有增加;2013年下半年,市政府曾公共听证,先后两次各增加500辆和1000辆,但因管理费过高,应者寥寥,目前,正式投入营运的出租车总数不到7000辆。由于城市增容、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等原因,出租车远远满足不了出行的需要。于是,“黑车”悄悄出现。 

  据我们了解,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是假“的士”,包括高仿的士、克隆的士、过期的士;二是“黑脑壳”。也就是广大市民所熟知的非法营运车辆,除了自购小轿车或者单位车辆从事非法营运之外,还包括以“下线的士”为主,白天使用民用车牌,晚上换成假的士牌照进行非法营运的车辆以及少数残疾人汽车。目前,长沙市的黑车数量与正规“的士”持平, 

  黑车主要危害;毋容置疑,黑车给城市出行带来了一定便利,但更多是带来危害: 

  扰乱市场。据测算,一年下来被黑车吞食的市场份额达到数十亿元,严重挤压了正规的士利润空间;“黑脑壳”起价为10元,直接损害乘客利益,而且没有票,造成税收流失。 

  安全隐患。大多数黑车将报废的士、旧车修理后运营,难以达到营运条件,有的黑车车主甚至私自将燃油车改为燃气车,无异于带着个炸弹满街跑,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有的驾驶员甚至连驾驶证也没有,乘客没有安全保障。 

  危害群众。黑车没有到相关部门备案,一旦发生事故,受害乘客根本就找不到事故车辆和当事人进行索赔,给群众带来巨大的伤害。更有甚者,不法分子利用黑车的管理盲区从事刑事犯罪,劫钱劫色,给社会带来的危害远比人们想像的要大得多。 

  暴力抗法。由于黑车没有备案,经常暴力抗法。2013513日晚630分,一名交警被黑车顶在引擎盖上狂奔2.6公里。目前,类似李某这样的暴力抗法行为非常普遍,给执法人员带来巨大的伤害。 

  二、黑车现象长期存在的原因 

  黑车之所以存在,有城市扩容、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带来出租车需求量大幅度增加的原因,但也有更深层次的原因: 

  一、对正规的士管理方法滞后 

  1.正规营运的士司机负担过重。很多出租车司机反映,由于份子钱(管理费)过高,即使一个月不休息一天,一个月的收入也不到4000元,而黑车不受工作时间限制,想跑就跑,想休息就休息,但收入远高于正规的士。因此,很多跑了几年甚至几十年正规的士的司机,都最终转身跑“黑的”,并逐步成为黑车主力。 

  2.空的士拒载缺乏有效的管控办法。上班班高峰时期,长沙市多处堵点看不到一辆的士,很多的士上客前都会先问客人去哪里以便决定是否揽客,这事实上为黑车提供了漫天要价的条件。 

  二、对黑车打击存在困难 

  1.对黑车处理法律尚存盲点。根据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没有揽客行为,运营管理部门就不能抓人。同时,只要不是与乘客在交易当场被抓,执法队也不能强行扣留车辆。更值得注意的是,即使现场抓扣了违法车辆、罚款和拘留等刑事处罚也只能是治标不治本。 

  2.多头执法削弱执法效力。现行体制下,出租车由交通行政执法局管理,另一方面,交警部门也同样具有扣车、扣留驾驶证、对犯罪分子执行刑事拘留、违章扣分、强制拘禁等职能。由于两个执法主体分别隶属于两个不同的职能部门,存在管理体制的差异和执法方式的不同,形成了事实上的多头执法却最终无人负责的尴尬局面,对非法营运车辆打击没有形成强有力的机制。,削弱了执法效力。 

  3.违法成本过低。根据《湖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法》和《长沙市公共客运条例》,私家车从事非法营运罚款数额为5000元至30000元,但现实情况却是,一般的违法车辆罚款仅3000元至5000元,只有极少数职业黑车或者数次被抓、屡教不改的,才会加重处罚。据了解,目前市场上只要花费2万元左右就能购买一台下线车,2个多月基本就能收回成本,即使被执法人员查扣,车主宁愿弃车,也不愿接受处罚。 

  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普通市民根本无法识别高仿真度的“套牌的士”也不具备基本的识别技能。甚至于在很多人的认知范围内,“黑车”只是单指违法运营的私家车,对于“克隆车”、“高仿的士”等往往缺乏防范意识。 

  三、整治黑车之害与解决运力紧张的建议 

    (一)适当扩大出租车规模。 

  1.增加的士数量。根据现有黑车实际存量的调查数据,按11标准计算,至少需在现有正规的士数量的基础上扩大一倍以上,并保持每年一定比例的增长,以尽量与城市客运出租车需求量保持一致。 

  2.稳定的士队伍。根据城市客运出租车的运营成本,比照同类职业人员的收入水平(如公交车司机),参考其他同类型城市从业人员的情况,并综合考虑节假日加班,超8个小时以后的工作时间等综合因素,匡算出长沙市普通的士司机的收入标准。再在此基础上,采用倒推法计算其承包费和管理费(俗称份子钱),从根本上杜绝正规的士司机“转黑”的现象。 

  3.尽快探索黑车转正机制,为缓解运力紧张局面提供支持。人们出行,成波谷波峰之势,光靠的士解决城市出租车问题,不科学,对有意参与营运的社会车辆,有关部门可以积极探索,让他们有序进入。既可增加城市运力,也可减少车辆出行,还可增加税收,一举数得。 

  (二)革新执法机制。 

  1.理顺执法体系,形成违法行为的立体打击。 

  交警、交通建立互通信息平台,交警部门查处的黑车,在作出职能范围内的处理结论后,应移送交通执法部门进行违法运营的处罚;交通部门查处的黑车,也应移送交警部门进行交通违法行为的惩处。 

      2.成立专门的便衣执法机构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查处。针对当前对违法分子打击打击力度不够的问题,公安机关可以成立专门的便衣执法机构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查处。并将该机构进一步合法化,以免出现“钓鱼执法”而使执法人员陷入被动局面。 

  3.应加大处罚力度,让黑车“罚不起”。曾有一名从正规的士转入地下黑车的湖北襄阳籍黑车司机称,之所以不去武汉而来长沙跑黑车,是因为武汉抓一次要罚20000元,罚不起,长沙最多罚3000元,几天就跑回来了。 

  (三)强化技术应用。 

  1.建议对出租车司机增加一个堵点载客率的考核指标,以每月完成一定量的堵点载客率来平衡其管理费的浮动幅度。 

  2.鼓励同方向人员拼车同行。通过制订相应的技术控制手段,鼓励拼车,尽量减少一人一车。 

  3.通过技术手段控制黑的运营。比如:所有正规的士,由政府出资统一制作放大反光号牌,使假的士无处遁形。 

  此外,要宣传引导市民主动拒绝乘坐黑车,对乘坐黑车的进行批评教育,让黑车失去生存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