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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农村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农村
民建湖南省委
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是对新时期“三农”工作的重大部署。作为中部农业大省,加快推进具有湖南特色的“乡村振兴战略”,努力营造新生态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对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农村、实现“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总愿景意义深远。
近年我省农业农村发展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具体表现为:农业产业大而不优,竞争效益整体偏低;农村劳力大量外流,产业空心问题严重;资源环境约束加剧,农业增长贡献趋弱;支农政策效益挤出,农民增收压力加大;城乡资源配置不均,农村公共服务缺失;农村社会聚合退化,乡村文明亟待建设。应坚持“农业农村优先,解决不平衡矛盾,创新体制机制路径,满足美好生活目标”四项“基本原则”,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以产业发展为支撑,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乡村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着力强化政策、产业、人才、环境、文化、服务“六要素”资源整合利用,积极探索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农村的湖南模式。
为此,建议:
一、全面规划统筹协调,夯实乡村优先政策
一是构建统筹协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省级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谋划总体布局,制定中长期乡村发展总体规划,由省农委统筹协调全省乡村振兴工作开展。二是完善“乡村优先发展”政策体系。着力实施精准扶贫,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加大农业支持保护力度,形成财政支农资金稳增机制;政府引导设立乡村振兴战略基金,加强农村资本、人力及其它资源的优化配置;发挥保险杠杆合力,推广农业巨灾保险和特色农业保险,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机制;制定优惠政策,强化科技、人才、土地、资金“四大保障”。
二、打造特色精细农业,推动农业结构改革
一是优化调整农业结构。以“绿色生态”为核心,坚持“宜粮则粮、宜养则养、宜林则林、宜旅则旅”的原则;着力打造以精细农业为特色的优质农副产品基地,重点培育优质稻米、良种生猪、品牌茶叶、优质油料、名特水产、道地药材等特色产业基地,并着力延伸地标品牌产业链。二是实施品牌强农战略。设立农业品牌建设专项资金,打造一批具有湖南特色的“中国名牌”、“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三是着力发展“四新”经济。积极引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重点扶持精深加工项目;推进“互联网+农业”发展,创建村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和淘宝村,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加强对休闲农业、田园综合体规划引导。
三、培育经营服务主体,实施人才强农战略
一是发展壮大供给主体。发掘农业专业合作社优势,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提升龙头大户带动作用,整合优势资源,打造现代农业联合体。二是推进农业服务专业化。引导农业服务主体采取多种联合方式开展专业化、规模化服务,力推形成产业发展链条,实现各类主体效益最大化。三是实施人才强农战略。优选农户群体开展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逐步建立稳定的职业农民队伍;按照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农业工作队伍,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障。
四、优化农村生态环境,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一是推进“双绿”行动。加强农业绿色生产,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循环农业示范场;强化耕地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开展耕地污染防治综合技术集成示范和治理式休耕试点;推进国土绿化提质,推进我省一州三县国家生态保护示范区建设。二是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抓好贫困地区改厨、改电、改水、改路等民生工程建设,重点加快推进“厕所革命”,补齐村民生活品质短板;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统一处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进规模化沼气工程建设。三是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规范村民建房标准,实现乡村规划全覆盖;建设特色田园综合体、村落风景区,特色小镇;积极推动美丽乡村、“两型”村庄、绿色乡村、特色旅游名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等示范创建活动,按“业兴、家富、人和、村美”四好标准打造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区。
五、加强农村基层自治,培育乡村文明新风
一是创新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合一”乡村治理机制。完善村民自治机制,构建乡村重大事务协商民主平台;加强农村基层法治建设,开展农村普法宣传教育,优化法律服务;加强农村基层德治建设,加强民规、村约建设,开展道德模范、劳动模范、文明村镇等群众评议活动,培育文明乡风、优良家风、新乡贤文化。二是加强乡村文化服务。加快乡村免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强基层信息化、数字化服务建设;推广文化志愿服务,建设乡村特色文化品牌;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础办学条件。
六、健全城乡融合机制,优化乡村公共服务
一是统筹规划城乡建设和产业布局。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地区延伸,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二是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建立城乡一体的“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完善与户籍制度相衔接的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优抚安置、社会救助等配套政策,促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三是推进城乡一体的土地制度改革。完善“三权”分置制度,加快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推进城乡一体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有效途径。四是推进城乡一体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推广城市社区先进管理服务模式,形成城乡深度融合、工农互惠和谐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