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点专题 > 政协云讨论及创新大赛 > 凝聚社会共识

加强我省主体功能区生态环境建设, 构建和谐、秀美新湖南
加强我省主体功能区生态环境建设, 构建和谐、秀美新湖南
民进湖南省委
为贯彻“新发展理念”、“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实现两型社会、绿色湖南的战略目标,通过调研我省主体功能区的环境现状和问题,提出加强我省主体功能区环境建设的相关对策建议。
一、我省当前主体功能区生态环境现状
当前我省总体生态环境良好,环境治理获得新进展,湘、资、沅、澧四水流域水质总体为优。截至2016年底,全省森林覆盖率达59.64%,全省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93%,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57%。
我省主体功能区主要划分为重点开发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区、禁止开发区四大块。从四大块目前的生态环境现状来看:各重点开发区发展事态良好,基本按照《规划》要求推动着产业发展,在全面开发的过程中保护了生态环境,但个别地区也存在工业化对生态环境带来影响;农产品主产区农作物播种面积多呈增长趋势,保持了农产品生产能力,但个别地区呈现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不断增加、增长幅度过高、工业企业建筑用地呈现上升趋势现象;重点生态区整体发展良好,但有些地区却存在“工业化加剧”现象;禁止开发区,大部分地区严格遵守制度并相应提高生态保护标准,但也存在不容乐观之处。
二、我省主体功能区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
1、政府追求GDP而放任开发。我省91%的土地资源已处于开发利用状态,人均耕地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61%,人口负荷为全国的1.7倍。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进一步加快,众多的工业企业不可避免地占用耕地和绿色生态空间。同时部分地区极力追求当地GDP的增长而放任工业企业规模不断扩大。
2、农民追求农业增产而导致农业污染严重。我国农民环境保护意识普遍淡薄,导致各种环境问题层出不穷并且堆积延续得不到有效治理。当前我省化肥农药、养殖废弃物居高不下导致农业环境堪忧。
3、工业企业追求利益而偷排“三废”。部分工业企业超标排放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的情况仍然存在。部分工业企业还存在偷排现象,污染空气、土地和水资源,影响了当地居民生活,破坏了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4、生态环境制度执行和监管力度不够。从中央到省里,关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制定了较多完善的制度,但是制度的执行情况却存在“折扣”,在生态环境保护和防范工作中存在“不作为”和“慢作为”现象。
5、生态保护和环境建设投入不足。实行禁止开发或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往往是经济落后地区,此类地区的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只是“杯水车薪”。
三、对策与建议
(一)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实施分区整改举措
1、重点开发区的生态环境注重“保障”。这些地区在提升经济实力的同时,抓好居民生活的基本“宜居”和“健康”保障。
2、农产品主产区的生态环境注重“保护”。全力保护农产品主产区的耕地面积,严格控制工业企业的进驻和规模扩张。同时要创新发展农业科技,推广新理念、新技术、新产品,促进农业走向绿色高效发展之路。
3、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环境注重“保持”。功能区内加大统筹规划、有机协调力度,化解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的矛盾。对“工业化”进程加剧的“湘南地区”、“大湘西地区”要严格控制工业企业规模的扩张,建立完善的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拓宽生态补偿资金渠道,增加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基金,对生态保护区域予以补偿。
4、禁止开发区的生态环境注重“保存”。保存好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不得新建工业企业。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升监督执法力度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进一步完善我省具体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建设的执法监督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经济建设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建设和保护。对在经济建设过程中引起生态环境破坏,造成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
(三)科学调整分区设置,高效保护生态环境
在矛盾突出地区适当调整分区设置,统筹规划、有机协调。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坚持“面中有线”、“面中有点”和“点线结合”的原则。
1、面中有线是指在全省地理空间面状区域中,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划定的生态红线,切实形成有利于居民健康的城市空间格局。
2、面中有点是指在全省范围内,列出生态环境负面清单,用一系列的点标注出哪些地区不可侵犯、不可开发、不可破坏。
3、点线结合是指严格按照面状区域中的生态红线和负面清单进行规划和发展,紧密结合,统筹兼顾,确保各主体功能区的生态环境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