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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支持湘西州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建议
关于加大支持湘西州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
建 议
刘小刚
医疗卫生是民生之需。近年来,在省委、省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湘西州大力实施医疗卫生改革,扎实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按照医改“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要求,湘西州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一些问题和难题亟待破解。
一是基层队伍素质“低”。表现有三:第一,编制偏少。2012年省编办核定我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3394人,新核编制较2006年州原定编制减少308人,比现实际在岗人员少822人。第二,素质偏低。从学历来看以中专和大专中专为主占87.6%,从职称来看以初级以上职称为主占64.29%,约有96家乡镇卫生院无中级职称以上的卫技人员,占总数的45.07%;从执业资格来看具备医疗卫生技术执业资质者仅56.47%;有 47%的乡镇卫生院仅有1名执业医师,只有一名执助资质的乡镇卫生院34家;全州村医素质更低,其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质者仅48人,占乡村医生总数的2.04%,村医年龄老化极为严重,20%的村医生年龄超过60周岁,甚至还有七十多岁、八十多岁的乡村医生仍然在岗。第三,流失严重。由于基层工作、生活条件差、待遇低,业务项目限定,再加上人员配备不匹配、设备缺乏等,在开展医疗业务时存在隐性医疗纠纷风险,一些专业人才难以发挥作用无事可做而流失现象严重,如:外科、妇产科、麻醉师、医技人员人,据统计,五年来,先后调出医生486人、医技人员58人,致使原来能开展的项目现不再开展,一部分卫生院医疗业务出现萎缩只能诊疗内科常见病,病人“门可罗雀”,住院病人急剧下降。
二是设施设备“弱”。表现在:第一,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特别是非建制乡镇卫生院,多年来国家和省均未将其纳入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范围,未获得过房屋建设和设备设施配套等的支持;建制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国家和省是采取的“一刀切”办法,不论中心卫生院还是一般乡镇卫生院,每所卫生院均为100万元,许多中心卫生院没有得到充分建设,达不到规模效益。目前全州仍有55%的乡镇卫生院未达到国家制定的建设标准(保靖、凤凰、永顺3县院平均业务用房面积不足1000㎡);第二,医疗设施设备陈旧。2014年我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万元以上设备院均仅23万元,比全省2012年院均还少33万元,永顺、保靖两县卫生院平均万元以上设备总价值不足10万元;由于以上原因制约,我州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退化”,据统计,2009年,全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开展助产技术的有124家,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58%,(其中能开展剖宫产62家,占30%),分娩量占全州总数的38.8%;而目前仅剩下极少数上规模的的中心卫生院(如里耶、浦市)能开展助产技术。超过9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不开展下腹部外科手术,“强基层”之路任重道远。
三是基层债务“重”。2011年,中央和省出台了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政策,按照政策文件应将债务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剥离出来,交给当地政府实行分类逐步化解,目前我州无一县市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剥离到县市政府,同时由于我州8县市财力有限,几乎没有投入资金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而中央和省财政也仅补助1540万元,只占当年债务的17%。不仅如此,近三年来,由于国家和省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先后安排我州建设48所投入6640万元资金,同时要求县市配套 2295 万元,而县市又无法配套,致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依然背负着巨额的债务,累计总负债14249万元。
医疗卫生事业关乎百姓健康、关乎社会稳定、关乎大局发展。尤其是对民族贫困地区发展来说,加快基层卫生发展和推进基层医改更为紧迫,势在必行。为此,建议:
(一)加大项目建设支持力度、落实精准扶贫政策。建议省委、省人民政府在事关地方医疗卫生发展全局的基础项目、重点项目上给予湘西州重点考虑,区别对待,优先安排。特别是按照湘办38号文件规定,每年支持湘西州基层医疗机构设备建设专项资金5000万元,用3年时间优先配齐湘西州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将基层医疗用房建设纳入保障房、公转房项目范畴,用3年时间支持湘西州建成100个左右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房。
(二)免除建设项目和各种专项补助配套资金。建议省人民政府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湘西州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支持和倾斜,以超常规的手段、以特殊性的政策,免除对湘西州基层医疗卫生建设项目和各种专项补助配套资金。
(三)加大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力度。一是建议按照省委3号文件规定给予临聘人员人才津贴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与在编卫技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同时采取设立辅助岗位、购买服务、考核进编等方式,妥善解决全州1000多名乡镇卫生院临聘人员达历史遗留问题。二是建议将全州乡镇卫生院人员标准按不低于每千人口1.4人配置,在现有编制3394名的基础上增加编制661名。三是建议对全州乡镇卫生院设置2名以上公卫、妇幼、儿保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以满足12类45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所需。四是建议加大基层(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力争十三五期间基本实现我州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到3名合格全科医生的目标。
(四)支持医疗卫生机构消赤减债。由于历史诸多原因,造成我州医疗卫生机构欠帐多、负债重,发展举步维艰。建议省委、省人民政府给予湘西州优惠政策,每年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资产负债较重的医院化解债务,减轻负担,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