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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建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委员会     时间:[2016-01-27]    来源:

关于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建议

史铁尔

我省有408万残疾人,平均近五分之一的家庭生活着残疾人,关联1300万亲属。为促进残疾人就业,20072月,国务院出台《残疾人就业条例》;2008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正式确立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制度要求,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必须按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73号)第四条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明确提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要带头安置残疾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应当为全社会作出表率,率先垂范招录和安置残疾人。根据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相关规定,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应包含一定数量的岗位用于残疾人就业。

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7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意见》(残联发〔201311号)指出:“招录机关专设残疾人招录岗位时,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要给于放宽开考比例等倾斜政策。各地在招录公务员时,要结合实际,采取适当措施,努力为残疾人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到2020年,所有省级党政机关、地市级残工委主要成员单位至少安排有1名残疾人”。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公务员局、省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湘残联字20141)提出:“各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率先招录残疾人,继而带动其他党政机关。”“2020年以前,省级党政机关、地市级残工委主要成员单位至少安排有1名残疾人。”“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并指导各部门做好残疾人公务员招录工作。建立党政机关残疾人公务员实名制统计制度,准确掌握残疾人公务员底数。”

一、提案建议

1. 2016年起,在全省范围启动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管理局会同省残联研究实施方案。与卫生行政部门相关体检专家、评残专家专题调研座谈,调整残疾人公务员体检标准,形成本省、市机关事业单位专项招录残疾人的体检标准。

2. 各级公务员局根据各单位空编情况、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情况,征集职位,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带头,凡未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残工委成员单位均拿出1个公务员职位,没有空余职位的残工委单位先由直属事业单位提供1个事业岗位。根据各自单位的具体情况和岗位需求,预留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岗位,向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报送招录计划。

3.不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的用人单位,不能参加评先进单位(文明单位),其主要负责同志不能参评先进个人。

二、外地做法

20142015年上海市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专向招录残疾人工作,招聘对象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军人证》的残疾人,有包括上海市政府办公厅、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提供了近百个岗位,最终有40余位残疾人被录取。

三、完善设施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2号)明确:“对城镇已建成的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73号)第十一条指出:“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逐步建设和完善无障碍设施,推进残疾人无障碍信息交流,改善残疾人工作环境”。计划招录残疾人的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还应当逐步完善无障碍设施,确保残疾人在单位正常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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