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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将青少年近视防控纳入到我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委员会     时间:[2016-01-26]    来源:

建议将青少年近视防控纳入到我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

王云华

随着社会现代化进程,近视的发病率不断增长,近视已经成为当今世界范围内发病率最高的眼病之一。现在的青少年承受着前所未有的用眼负荷,学生时代的眼部保健还仅仅停留在一套眼保健操的阶段,没有根据现在青少年的实际情况面用其他方式来补充。据卫生部、教育部联合调查,我国青少年近视率平均达40%,大学生近视率超过70%。数据表明,我国青少年近视趋于低龄化,由于近视防控工作不足,致使我国青少年学生近视率已成为世界第一位。

有鉴于此,国务院在中发[2007]7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要求,切实加强学生视力保护工作,提出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国青少年近视的发生率明显下降的工作目标。

但目前我省学生眼保健存在如下问题:

1、目前绝大多数学校或教育机构选择为学生进行视力检测或提供给学生的视力监测服务的大多为良莠不齐的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机构,而不是由具有专业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提供专业的眼健康监测和普查。而这种商业机构的所谓视力检测或提供给学生的视力监测服务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误导性;

‚2、部份学校、教育机构对学生眼健康检查不够重视,大多未建立学生眼健康电子档案,未建立眼健康宣教机制;教育主管部门大多数也未将学生眼健康状况纳入学生身体素质考核内容,也未将是否定期组织对学生眼健康普查纳入对学校或教育机构的考核内容。

3、学生眼科体检并未纳入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学校或教育机构给学校定期进行近视防控与贫困地区学生眼疾救治的经费没有来源。

4、目前我省青少年的视力筛查一直停留在“筛”上,而忽略了“查”。且对近视防控的专业指导性不强;

以上原因,造成我省青少年学生的近视率一直居高不下,近视防控工作未能完成预期目标。

建议:将湖南省青少年近视防控纳入到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

1、建立学生免费视力监测机制:

1)相关政府部门(建议由教育主管部门与卫生主管部门联合下文)应下达给学校或教育机构的指导性文件,即要求给学校或教育机构组织的学生眼健康监测与普查的单位必须是具有相应专业医疗资质的机构。

‚2)建议由教育主管部门与卫生主管部门联合下文,强调加强学校、教育机构对学生眼健康检查的重视:建议要求学校或教育机构为青少年学生提供每年2次的定期眼健康普查,建立学生的眼健康电子档案,发放眼健康保健手册,为学生提供长期延续的眼健康状况查询,并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交本校或本教育机构的学生视力健康分析报告,并将学生的眼健康建档纳入对学校教育机构的考核。教育主管部门对学生眼健康普查应纳入学生身体素质考核内容,以强制学校或教育机构提高对学生视力健康的重视程度。

ƒ3)如果学校或部门在学生眼保健筛查防控方面不作为而造成学生大面积近视或近视率过高或居高不下者应对学校或相关部门实行问责制。

2、建立学生眼健康宣教机制:由学校教育机构、专业医疗机构,以学生视力监测结果为依据,组织青少年进行眼健康知识与讲座,通过建立学生眼健康档案,能够形成学校、家长、学生、医疗机构四位一体的学生眼健康防控良性循环,学生或家长有任何的眼健康问题都能得到及时的解决和治疗,同时提高各学校的近视防控和处理突发性传染性眼病的能力,降低青少年近视率,避免大规模传染性眼病的发生。同时将学生眼健康教育宣传工作纳入对学校教育机构的考核中。

3将眼科体检纳入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体系:进一步完善在校学生的医疗保障内容,将定期眼科体检明确为学生医疗保险报销项目,核定基础眼健康体检200元以内的体检费用,可以予以报销,有利于为学生提供更全面的医疗保障服务。

4建立学生眼科疾病救助机制:由学校教育机构、专业眼科医疗机构联合为贫困在校学生提供眼科疾病治疗的救助服务。由学校教育机构认定符合贫困学生标准的在校生,在眼科疾病治疗过程中享受一定的费用补助。同时,建议由民政部门牵头成立湖南省眼保健基金,用于中小学学生的眼科定期体检与近视眼防控与治疗及贫困在校学生的眼科疾病的救治补贴,其基金主要来源于个人与集体或单位的慈善捐款与政府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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