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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级侨联组织驻会负责人任同级政协委员、常委的建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委员会     时间:[2016-01-26]    来源:

  关于各级侨联组织驻会负责人任同级政协委员、常委的建议

  侨联界

  党和国家历来重视侨联工作。在2013年12月召开的全国第九次侨代会上,中央明确指出:侨联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议还提出“两个拓展”的新思路,即国内工作向海外工作拓展、老侨工作向新侨工作拓展。

  据最新统计数据,我省现有海外华侨华人50多万人,主要分布在东南亚、北美、大洋洲等区域;归侨侨眷60余万人(其中老归侨1600余名),侨务资源在全国排位约在第10名左右。目前,湖南省有全国政协侨界委员1名;省政协侨联界代表9名;市州政协侨联界委员105名;县市区人大侨界代表395名。省侨联和14个市州侨联成立了参政议政委员会,成员全部由侨界人大代表、政协侨联界委员组成。充分调动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积极性,发挥政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彰显“侨”的特色,撰写出大量有价值的提(议)案,促进了《保护法》的贯彻实和湖南经济社会发展。

  2014年,我们对全省各级侨联组织建设进行了调研。当前我省侨界人士建议水平高,参政议政能力强。海外归侨、留学生、访问学者普遍博学多闻,思维活跃,接触广泛,参政能力强,提案水平高。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还有不少侨联组织驻会负责人没有担任同级政协委员、常委,不利于发挥侨联组织和侨界群众参政议政的独特作用。

  广大基层侨联干部群众认为,各级侨联组织驻会主要负责人担任同级政协委员、常委十分必要。理由如下。一是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第六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归侨人数较多地区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归侨代表。”《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章程规定》,侨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全国归侨、侨眷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侨联作为侨界群众的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由侨联组织主要负责人担任政协委员、常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二是侨联是政协的组成单位,是侨界群众参政议政的平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由中国共产党、8个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侨联是政协的组成单位,具有其自身的独特性,它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各级侨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坚持以人为本、为侨服务的宗旨,在维护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依法代表和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关心海外侨胞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各级侨联组织驻会负责人任同级政协委员、常委,有力于通过政治协商平台依法代表和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权益。三是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意见和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的需要。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意见和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对加强党对侨联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做了明确要求。省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意见》(湘办发〔2012〕5号)中明确指出,在省、市州和归侨侨眷较多的县市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侨界人选。要支持侨联参与协商和推荐人民代表大会的归侨、侨眷代表人选,提名政治协商会议的侨界委员人选。在省、市州和归侨侨眷较多的县市区,有关部门在推荐、提名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常委会委员人选时要统筹考虑侨联组织主要负责人或领导班子中的专职人选。四是适应新形势下侨情发展变化,凝聚侨界力量、发挥侨界独特作用的重要举措。各级侨联组织驻会负责人都具有归侨侨眷身份,和侨界群众联系紧密,对侨情了解比较系统和全面,以职务代表担任同级人大常委,具有非职务代表不可比拟的优势,更能体现代表性。当前,国内、海外的侨情不断变化,侨界诉求日趋多样化,各级侨联组织驻会负责人担任同级政协委员、常委,可以及时将相关情况向人大汇报,在相关法规、政策制定能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五是推进侨联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省委高度重视侨联工作。2014年省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侨联工作汇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到省侨联走访调研;省委首次召开全省侨联工作会议,对侨联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推动侨联事业发展,作为侨联四大职能之一的参政议政职能必须加强。现在中国侨联党组书记、主席林军是中央委员,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董中原为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副主席李卓彬为全国政协常委、副主席乔卫为全国政协委员。本届省政协中,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驻会负责人都担任了省政协委员或省政协常委。市州、县市区政协也存在着这样的情况。因此,我们建议如下:

  1、省政协牵头开展一次侨界政协委员调研活动,在省、市州、县市区本届政协中增补委员时增加侨界委员名额,重点考虑新侨;

  2、开展民主监督,落实各级侨联现任专职主要负责人担任政协委员常委情况并进行通报。

  3、在换届过程中适当增加侨界委员比例,调整侨界委员结构,让更多有为老侨、优秀新侨充实到各级政协委员的队伍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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