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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民企融入“一带一路” 打造湖南“走出去”新优势
助力民企融入“一带一路” 打造湖南“走出去”新优势
湖南省工商联
近年来,我省民营企业“走出去”数量和投资额逐年加大,占比持续提升,已成为我省实施“走出去”和“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力量。截止2015年11月底,我省经商务部门核准备案的境外投资民营企业共982家,累计中方合同投资额81.9亿美元,分别占全省总量84%和59.1%。我省对外直接投资额总量连续5年居中部地区第一,其中民营企业约占全省60%的份额。但我省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服务体系建设滞后。当前,我省为民营企业参与境外投资提供法律、财务、融资、信息、人才等专业化咨询服务的平台较少,中介服务机构缺乏。在2015年6月省工商联开展调查中,对影响企业“走出去”和 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国内因素中,45.5%的企业认为“法律服务等专业服务体系不健全”。
二是投资风险难控制。民企投资“一带一路”面临政治、法律、政策、汇率变动、文化等五重制约,造成部分企业走得出、难融入。非洲、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投资机会虽然较多,但因当地政局不稳,加之受南海问题以及排华事件影响,民营企业在这些地区业务拓展受到很大限制。部分国家法制环境较差,社会契约意识淡薄,在当地投资兴业的我省民营企业的正当权益在当地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三是“走出去”能力亟待提升。我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民营企业中虽不乏大型企业,但大部分属于中小企业,综合竞争实力较为薄弱,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准备不足、专业人才匮乏、经营管理有待完善等问题,严重制约我省民营企业“走出去”的效果。部分民营企业因对当地的文化习俗、宗教和生活习惯缺乏了解,“走出去”后难以融入当地社会,存在严重的“水土不服”。
为助力我省民企融入“一带一路”、打造湖南“走出去”新优势,建议:
1.加强规划引领和政策支持。科学制定我省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战略规划和行动纲要,明确重点产业、重点区域、步骤安排、支持措施等;加快推进对《湖南省对接“一带一路”战略行动方案(2015-2017年)》(湘政发〔2015〕34号)、《湖南省对接“一带一路”战略推动优势企业“走出去”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5〕80号)等重要文件在民营经济领域的任务分解和落实,细化目标,明确责任,加强督查,确保政策落地。对大型民营企业围绕“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的境外投资重大项目,纳入全省规划并予以政策、资金扶持,积极争取进入国家计划。
2.着力推进境外投资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省直相关部门间的合作,建立健全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在省级层面建立“走出去”和“一带一路”信息库,及时发布境外国家和地区的投资环境、产业政策、税收政策、招商项目等信息,为企业融入“一带一路”、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准确、高效、有针对性的信息服务。同时,整合国内外有关机构的信息资源,建立境外投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鼓励民营企业和研究机构对实用信息进行相关的研究和评估。加快“一带一路”项目数据库建设,密切跟踪落实项目进展情况,为入库企业及时提供政策扶持、信息咨询等服务。整合有关部门力量,开展湖南民营企业“一带一路”系列对接活动,帮助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促进项目落地。建立和完善境外投资风险预警和服务机制,共同应对和处置民营企业境外投资风险。鼓励律师、会计、税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风险评估、咨询等民间中介机构的发展,切实为民营企业融入“一带一路”提供高质量服务。积极发挥行业商协会作用,组建并推进一批产业联盟“抱团”出海。
3.通过建立产业园区模式引领民营企业集群式“走出去”。加强我省境外经贸合作园区的规划和指导工作,推动我省优势产业集群式发展。鼓励我省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在境外建设经贸合作园区,吸引上下游产业链转移和关联产业协同布局,带动一批配套中小企业和上下游产业“走出去”。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以资本或业务为纽带,联合央企、国企“借船”出海。
4.加强民营企业“走出去”培训。在湖南省“走出去”联席会议制度框架下,建立联合培训协调机制,多渠道实施“走出去”培训工程。设立专项资金,制定近期和中期的培训工作规划,明确各部门职责,坚持政府扶持与企业自我培养相结合,加大跨国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各级政府以向第三方服务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定期为企业提供业务指导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