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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我省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的建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委员会     时间:[2016-01-26]    来源:

  关于推进我省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的建议

  彭爱华

  社区肩负着城市基层自治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与发展的重任,直接影响着一个城市的精神风貌、城市品位、投资环境等。特别是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基层建设,迫切需要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社区工作者队伍。近年来,我省积极探索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发展之路,已初显成效,但任重道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职业身份模糊,社会认同偏低。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群众自治性组织,但就社区工作者身份而言,既不是企业职工,也不是事业单位干部,更不是机关公务员,这种不明确的职业身份既得不到国家法律的认可,自己又看不到上升的空间,这也导致了社会各界对其认同度较低,不容易将高层次的人才吸收到社区工作者的队伍中。一些近些年招聘的大学生,一旦有好的机会就会马上离开。

  2.职责范围不清,工作压力过大。随着政府职能延伸到社区,居委会承担大量的行政性工作。不论是人口普查、经济普查、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的创建等等工作都落在社区。然而,目前社区普遍只有5—7名工作人员,部分社区甚至只有3、4人,这些社区工作者大多数都是身兼数职,任务繁重。据统计,社区居委会普遍承担着100多项职责事项,其中80%都是上级政府部门“布置”的“作业”,社区工作人员 80%的精力都“耗”在忙于应付这些“作业”,不堪重负。

  3.工资收入不高,服务水平有限。据调查,目前社区工作者平均工资还不到2000元,绝大多数社区工作者对自己的工资收入不满意,尤其是年轻的社区工作者,每月拿到1000来元的工资根本无法满足基本需求。此外,传统的居委会干部队伍长期存在着年龄偏大、文化水平较低的问题;近年来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大部分都是大学应届毕业生,绝大多数没有从事管理的工作经验,没有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科背景,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低。因职业业务培训还没有形成长效机制,社区工作缺乏服务规划,在被动中等待。久而久之,社区养成了为完成任务而工作的习惯,服务居民缺少主动性。

  为此建议:

  1.推行资格准入,明确身份。借鉴上海等地的先进经验,以“社会化招聘、契约化管理、专业化培训、职业化运作”为方向,制定出台相关文件,明确把社区工作者定位为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并由所在街道乡镇承担全部经费保障和统一管理使用的就业年龄段全日制工作人员;确立“社会工作师”职业称谓,定职称,定级别,提高社会工作者社会地位,推动社区工作专业化。设置入职门槛,选、聘多年从事社区工作有丰富社区工作经验的人员,或持有社工师资质证的人员,以及大学生,特别是学习社会工作专业的大学生从事居委会工作。以提高社区工作职业的吸引力,稳定社区工作者队伍。

  2.明确职责范畴,减少压力。建议出台进一步明确居委会职责的相关文件,使社区居民委员会回归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本位。应明确,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将属于基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移交给社区居委会承担;依法应由社区居委会协助的事项,应为社区居委会提供必要的经费和人员支持;委托给社区居委会办理的有关事项,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的方式,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从而把社区居委会从繁杂的台帐、建档立册中解脱出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社区,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3.强化职业培训,提升素质。制定《社区社会工作人才中长期培训规划》,把社区工作者培训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校教育培训计划。加强与大专院校合作,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基地,定期对社区工作者开展政治理论培训和各种业务知识培训,并开展有针对性的现场案例教学,提高培训实效。加强实践锻炼,对新招聘的社区工作者,通过横向交流、压担使用、到街道挂职等方式进行多岗位锻炼,检验他们的专业素养,增强他们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真正培养一批文化素质高、组织协调能力强,有良好沟通能力和热心社区建设的人才,打造一支现代化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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