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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革我省出租车行业管理体制的建议
李桂梅
我省出租车的发展对于城市经济发展、方便居民出行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着一系列问题。 数量管制严格,打车难与黑车泛滥现象并存。一是严格数量管制下打车难现象突出。湖南2010-2014年5年累计新增出租车2945辆,比2010年仅增长9%,而五年来我省城镇人口、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接待旅游总人数分别增长了16.7%,60.4%、102.08%,出租车增长速度过慢,无法有效满足群众需求,产生了打车难、等车时间长、司机挑客、拒载、议价等现象。二是数量管制下的供需矛盾为黑车滋生提供了市场。当前全省各地存在一个庞大的黑车群体。黑车在安全和服务质量上得不到保证,扰乱了市场秩序,加大了政府管理难度。三是数量管制导致了高价“炒牌”现象。稀有的出租车经营权,使得一些地方“炒牌”屡禁不止,一些地方“炒牌”价格高达40-50万元。四是数量管制下传统巡游出租车利益固化。利益集团不仅利用其垄断地位获取高额的垄断租金,还依靠数量管制拥有了和政府谈判的能力。如,出于对“份子钱”和对“专车”抢夺市场不满,出租车司机动辄进行集体停运。 严格运价管制,运价无法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一是价格不能体现服务质量。运价固定和单一,服务好坏无法在价格中体现。二是出租车运价调整效果不佳。出租车运价的调整常常滞后于油价,且运价的上调会减少乘客。 质量管制不到位,服务质量与群众要求有较大差距。一是司机准入门槛过低,缺乏有效竞争导致行业总体服务质量不高。部分司机存在不主动给票、拒载、不打表、绕行等违规行为。二是行车安全问题多。一些司机存在超速行驶、占道行驶、违章掉头、频繁拨打接听电话等影响乘客人身财产安全行为,一些打车软件公司司机在车辆行进中频繁查看打车信息,一些打车软件公司招募私家车进行非法运营。三是出租车服务类型单一,难以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 份子钱”过高,公司凭借出租车经营权证获取高额利润。“份子钱”收费过高,收费不透明一直饱受社会诟病。“份子钱”中的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过高以及是否要继续收下去也一直广受关注。 出租车行业是政府通过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管制性规定产生的行政性垄断,其结果违背公平竞争机制、妨碍经济效率、侵害公共福利、滋长社会腐败寻租现象。其改革已迫在眉睫,为此,我们建议: 放松数量管制,开放个体经营。一是逐步放松数量监管,实行市场调节。各市州、县对本地出租车数量进行调整,使之符合建设部规定“大城市每万人不宜少于20辆;小城市每万人不宜少于5辆,中等城市可在其间取值”的标准。二是取消准入歧视,开放个体经营。以市场主体多元化打破垄断集团既得利益,促进公司改进服务,发展特色,做出品牌。 逐步放松运价管制,取消经营权费。一是有步骤、分阶段地对运价管制进行调整,逐步实行市场定价,只规定最高运价。二是尽快取消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减轻司机负担,同时切断政府与出租车行业利益纠纷,减少群体性事件根源。 加强行业安全和质量管控,保障乘客利益。一是提高出租车司机准入门槛。对进入出租行业的司机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和资质审查。审核其技能、驾龄、交通违法记录、刑事背景、健康状况、本地地理知识。实行个体经营的司机,必须购买交通责任强制险、车辆保险,并实行保证金或第三方担保制度。二是提高信息技术的应用。如推进车载Wi-Fi覆盖、配备蓝牙装置、定位系统和车内录像监控等,切实启用服务评价器,通过信息技术的运用实现对出租车的日常经营全方位的监督。三是建立健全服务质量考核体系。完善出租车公司和个体司机的质量信誉档案,依法开展以乘客投诉、第三方测评、安全营运为主要内容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四是加大对违规行为处罚力度。 完善出租车电召及预约服务,加快和规范“约租车”发展。一是推动出租车公司和打车软件公司开展合作,创新共建共享的服务管理信息平台。鼓励企业和司机依托电话调度平台,扩大电话、网络、手机等方式的叫车服务能力。二是制定打车软件服务标准,规范行业发展及竞争秩序。三是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原则发展“约租车”,并扩大服务区域至全省范围。“约租车”不实行数量管控,但严禁私家车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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