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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先进装备制造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委员会     时间:[2016-01-25]    来源:

  关于我省先进装备制造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工会界别

  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特别是作为我省重点发展的先进装备制造业,由于其具有技术密集、附加值高、成长空间大等特点,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情况直接影响到这一产业的长远发展和持续壮大,也间接影响着我省依托先进装备制造业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加快实现新型工业化战略的实现。虽然随着职业教育的发展、人才择业观念的转变,我省先进装备制造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各种原因,目前,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的状况与不断发展的先进装备制造业不相适应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影响和制约了我省经济的发展。

  一、先进装备制造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技能人才队伍质量不优。一是总量严重短缺。我省先进装备制造业技能人才仅占职工总数的29.6%,虽略高于传统行业,但与发达国家50%的比重相差较远。特别是高技能人才更为明显,据调查统计,我省先进装备制造业技能人才中,初级工占35.7%、中级工占38.1%、高级工占20.5%、技师占3.9%、高级技师占1.8%,呈金字塔状,高级工及以上人才仅占26.2%;而发达国家技能人才则呈菱形状,高级工及以上人才占40%以上。高技能人才的严重不足影响和制约了先进装备制造业的快速发展。二是年龄趋向老化。目前我省先进装备制造业技能人才年龄40岁以上的占69%,特别是高技能人才主要集中在50-60岁年龄阶段。三是文化层次较低。以高中、中技和大专为主,大学及以上学历的仅占8.3%。

  2.技能人才培养重视不够。一是职工教育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大部分企业受利益驱动直接挤压了职工技能提升的培训经费,不把所提职工教育经费主要用于一线职工,且培训形式相对单一,主要以岗前培训为主;甚至部分企业没有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对职工技能等级晋升不予支持。二是企业技能人才待遇难以落实。部分企业虽制定了技能人才技术津贴,但收入差别很小;部分企业以量定薪,技术等级高低工资一个样,影响了职工技能等级提升的积极性。三是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受用人机制和“学而优则仕”传统观念影响,目前不少地方“重普教、轻职教”“重学历、轻技能”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群众送子女上职业院校就读积极性不高,技能人才生源不足。

  3.技能人才培养机制不畅。一是职业教育基础薄弱。我省技能人才培养主要以高、中职院校为主,但高职多为近十年由普通中专合并升格而来,中职多为原来偏远地区相对薄弱的普通高中转型而来,相当一部分高、中职院校办学定位、管理水平、师资力量、教育教学规范等都亟待加强,专业设置、授课知识跟不上先进装备制造业的发展需要。二是多头管理难成合力。目前,在技能人才培养上,教育、人社、民政、移民等众多部门,针对特定的人群都有相关的扶持政策,但因各管一块,资源过于分散,没有有效整合,产生的激励促进作用不大。三是技能晋升通道较窄。目前,技能等级认定主要以人社部门和其授权的机构、高中职院校为主,因此,大多职工通过学校教育获得一定技能等级证后,等级晋升须通过特定的机构和人社部门组织的等级考试才能实现,晋升形式僵硬、审批部门单一、年限严格要求等等,影响了职工提升技能的积极性。

  二、推进先进装备制造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产业发展、门类齐全、梯次合理、素质优良、新老衔接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对推动我省先进装备制造业的创新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对加快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把高技能人才培养作为人才战略的重要内容来抓。

  1.健全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各级政府要立足本地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现状和需求,制定技能人才培养中长期规划,明确工作目标,持续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要充分整合各职能部门的资源,大力推广郴州资兴市“一户一产业工人”培养工程经验,建立以党委牵头、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企业落实的人才培养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多渠道的资金筹措机制,加大对高中职院校等培训学校的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办学效率,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培养技能人才的主阵地作用。要建立紧缺型工种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机制,实施对通过学习拿到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直接给予补贴的政策,促使更多的职工学技术、提技能。

  2.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制定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强化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体责任,推动企业把技能人才培养规划纳入企业发展战略规划。要加强对企业提取和使用职工作教育经费的检查,通过各级人大、政协的专项检查和政府有关部门的督导,确保经费提取使用到位,保障职工接受技能培训的权利。要积极推进劳动预备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对未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的企业,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督促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措施,有计划地分期、分批落实到位。要积极搭建校企合作对接的信息沟通平台,鼓励企业主动与职业院校合作,采取“订单式”培训形式,探索“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等培养模式,提高培训的实效性。

  3.拓宽职工技能晋级通道。要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尽快建立职工培训、技术比赛、技能鉴定、资格认证等多元化的技能晋升机制,畅通职工技能晋级渠道。要拓宽技能鉴定的覆盖面,推进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推动在有条件的企业、开发区、高职院校建立职业技能鉴定站(点),便于职工就地就近开展技能水平鉴定。要丰富职业技能鉴定的内容,适应先进装备制造业对新岗位、新工种的需求,及时做好新工种的技能鉴定工作。要破除职工技能晋升唯学历、论年限的局限,鼓励职工通过技术比武、劳动竞赛等平台提升技能等级,使更多的职工能够获得实现技能等级提升的机会。积极推行生产现场能力考核和工作成果业绩评定相结合的技师评价方法,对掌握高超技能、做出重大贡献的技能骨干,对在技能比武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破格或越级评为技师、高级技师,拓宽技能人才评价选拔渠道。

  4.健全技能人才使用激励机制。要建立完善与高技能人才特点相适应的人才使用制度,不断激发高技能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要建立完善技能人才工资指导标准体系,推动企业建立科学的薪酬制度,适当提高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拉开技能津贴差距,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提升技能的主动性。要进一步完善以政府奖励为导向、企业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高技能人才奖励体系,完善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选树表彰一批先进装备制造业的技术明星、技术能手,推荐优秀高技能人才作为各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和政协委员,建立完善优秀高技能人才休假疗养制度,提高他们的社会、经济、政治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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