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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生多点执业体制机制问题的提案
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生多点执业体制机制问题的提案
省政协医卫界集体提案
医生多点执业是医疗改革方案中的一大亮点,自2009年开始试点以来,一直受到社会普遍关注,但实际效果并不显著,医师多点执业面临诸多困境和问题,阻碍多点执业“遍地开花”。国家卫生计委于2014年下发《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湖南省卫生计生委也在2015年9月1日开始试行《湖南省医师多点执业实施办法(试行)》。
解决现阶段医生多点执业产生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医疗机构管理模式改革。完善法律法规,使医生多点执业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加强医疗行为监管,完善配套措施,建立医师多点执业风险分担机制,政府牵头促进公立医院和社会医疗资本、机构的合作与发展。
一、医生多点执业的意义和现状
医生多点执业能够加快优质医疗人力资源的流动,提升基层,特别是偏远地区医疗服务质量。医生多点执业的实行倒逼医疗卫生事业的人事改革,促进医疗机构的合作交流,实现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使人民群众享受更好的医疗服务,享受改革发展带来的优质成果。
就目前来看,医生多点执业的现状:一是公立医院推行效果不佳。公立医院在推行多点执业过程中,加大了管理难度,现有的人事制度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医师多点执业期间的工作量化,业绩考核,职称晋升,薪酬分配、社会保险等实际问题,且《湖南省医师多点执业实施办法(试行)》明确界定对口支援不纳入湖南省多点执业范围,医生没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多点执业;二是缺乏有效的法律和政策支持。没有更加明细的政策保障,医生多点执业必然存在风险和隐患。三是监管不力。执业医生走穴行为突出,以职务上的便利和技术上的优势,获取非法利益。同时,医疗服务价格偏低,存在乱收费现象。
二、医师多点执业面临的问题
1、制度设计不完善使多点执业推行困难,存在诸多执业风险和管理隐患。
医师多点执业涉及劳动法、行政管理法规、医师法和保险法等方面一系列的问题。参照依据缺失,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缺失和漏洞,都使多点执业的实施存在诸多风险和隐患。对医师自身来说,执业没有明细的权益保障和执业约束,个人执业商业保险没有实行;对第一执业单位来说,医疗服务质量的持续提升、人才队伍的稳定和管理、人员编制的设定、社保的缴纳等等;对多点执业单位来说,执业风险的防控、治疗质量和水平的保障等等。
2、医师多点执业的相关配套设施不到位。
基层及民营医院与大医院之间普遍存在着设施和医疗技术水平方面的差距,医师在多点执业过程中,相应配套设施跟不上,医疗设备得短缺和落后严重影响医疗质量,这也是社会普遍担忧的一个问题。
3、现实压力影响医师的多点执业。
医师多点执业的前提条件是有足够的时间与精力。大医院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医师往往承担着繁重的医疗、教学和科研任务;医学院校附属医院的医师还要准备教学,肩负着培养下一代医学人才的重任;三级医院的医师更有多项对基层的支援任务,大医院的医生已经在超负荷运转,在本院已经承担了大量工作,很难有精力和时间去多点执业。
4、社会医疗资本、机构与公立医院缺乏有效合作机制。
公立医院的发展存在不均衡的问题,大型公立医院人满为患,部分规模较小的公立医院床位、设备等硬件设施不够完善,医生也并未充分发挥作用,而有的民营医院硬件设施完备,却由于缺乏有效资源的整合和相互合作,造成资源浪费。
三、医生多点执业的建议和对策
1、完善顶层设计,使医师多点执业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建议政府在综合改革和政策制订实施方面联动,充分考虑各方因素,不局限于卫生计生委单兵突进,将其放在医改分级诊疗体系建设中;尽快完善对《执业医师法》和《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的相关修订,明确医生与各执业机构间的法律责任关系,使制度有法律的支撑。同时,出台相关的解释办法,通过政策明确医生多点执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责任和风险。一方面可以消除当前医师多点执业背后的法律风险和隐患,另一方面可以明确医患纠纷中各方的责任。
2、稳步推进医师“社会人”的转变改革,规范多点执业服务价格区间,保障各方权益。
推进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建立动态管理的全员聘用制,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逐步实现“社会人”的转变;改革现行职称评定“重科研”的操作模式,实行分类考核,在推进医师多点执业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采取具体的措施,对退休、体制外的医生多点执业提供政策支持,消除壁垒,鼓励医生对群众需求强、医疗风险小的学科进行多点执业等;规范多点执业服务价格区间,建立协商机制,保障各方权益。
3、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医疗行为监管。
建立全省统一的多点执业培训、注册和考核机制,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细化医师多点执业的注册条件、管理办法、实施程序等相关内容,以确保医生多点执业制度的顺利实施。加大对医生走穴行医的治理力度,禁止医生通过各种渠道进行私下诊疗而规避多点执业的规范管理,医院也要加强对医生私自外出行医现象的清理整顿,加强对医患双方的宣传教育,使医生认识到走穴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使患者主动拒绝私下聘请医生的诊疗,促进多点执业的开展。
4、建立医师多点执业风险分担机制,发展医生团队式多点执业。
鼓励医师通过购买商业保险来分担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减轻医师多点执业的心理负担。为不影响第一执业机构的医疗水平和质量,可通过科室间的协作,以医疗团队方式多点执行。
5、政府牵头加强社会医疗资本、机构与公立医院建立合作。
社会医疗资本、机构和公立医院缺少有效的合作,不仅仅阻碍多点执业的推进,也造成资源浪费。针对这种情况,建议政府牵头促成和扶持有条件的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之间建立合作关系,鼓励医生到民营医院中多点执业,签订机构间人才资源共享,人才培养、输出的协议,规范多点执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