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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妙委员的发言——让创客经济成为湖南发展新引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委员会     时间:[2016-01-20]    来源:

  “创客”是指出于兴趣与爱好,努力把各种创意转变为现实的人。目前,全球已开设上千个开放的创客工作空间,创客经济热潮涌动。我国也赶上这一波创客浪潮,形成了北上广三大创客文化生态圈,拉开了创客经济的大幕。2015年3月1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为创客经济腾飞插上了翅膀。创客经济正通过个性化、差异化、小众化的产品对接全球大市场,实现了在土地资源供应趋紧的条件下,从“向平面上的土地要效益”到“向桌面上的土地要效益”的重大转变,创造了许多新业态、新模式,成为推动转型升级的强大动力。当前,面对日益复杂的发展环境和艰巨的改革任务,湖南必须充分发挥湘江新区、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国家级战略平台优势,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大力发展创客经济,着力打造转型创新发展新引擎。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打造一批创客空间。创客空间是青年创客的创意“点火器”、创新“发动机”、创业“梦工场”。建议采取两种方式推动创客空间建设:一是整合现有产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以及众筹机构、风投机构等社会力量进行建设;二是引导成熟企业依托企业自身平台进行建设,集约打造一批集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资源共享空间于一体的示范性创客空间,为创客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业服务。在此基础上建好湖南创客空间联盟,实现创客空间相互之间、创客空间与政府部门之间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

  二、培育一群青年创客。当代青年具有强烈的互联网思维,接受新生事物快,开拓进取精神强,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政府作为创客经济的引导者,应从战略高度培养一大批优秀的青年创客。建议做好三件事:一是鼓励在湘高校开设创业理论和实践课程,纳入学分制管理,并建立跨学校创业课程辅修学分互认制度,通过“专业教育+创业教育”模式,帮助大学生提高创新创业能力;二是定期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优秀企业家来湘进行创业培训,指导青年创客设计商业模式、股权架构,掌握融资方法、团队建设方法;三是组建由在湘“千人计划”专家、上市公司高管等组成的“青年创客导师团”,实行导师帮带制度,开展“一对一”的创业指导,提高青年创客的创业成功率。

  三、设立一支引导基金。创客将创意转变为现实生产力,离不开资金支持。建议设立“湖南省创客投资引导基金”,以工程机械、轨道交通、新材料、3D打印、海工装备、风电设备、工业机器人等战略领域为重点,采取阶段参股方式定向投资创客项目,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在我省设立种子基金、天使基金,综合运用创业引导资金、互联网资金、创意众筹等“组合拳”,促进创客项目落地。

  四、引进一批创客项目。聚集创客项目,形成“洼地”效应,是做大做强创客经济的重要途径。建议做好“三个依托”:一是依托媒体资源,以电视新闻、报刊杂志、微信微博等方式,在全国各重点高校院所宣传湖南发展创客经济的系列政策,吸引青年创客来湘创新创业;二是依托创客空间,在长沙打造中部创客路演中心,筛选优质项目对接优质资源,吸引在外湘籍优质创业团队回湘发展;三是依托湖南创客空间联盟,与全国青联、学联合作,每年举办青年创新创业大赛,遴选一批可行性和成长性较高的初创项目来湘运营。

  五、做好一系列创业服务。良好的环境、适宜的土壤,是发展创客经济必不可少的条件。建议从三个方面着力:一是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和经营场所要求,推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电子商务秘书企业托管,探索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实施电子营业执照工商登记政策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二是确定一批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作为创客帮扶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创客提供法务、会计、税务等社会化专业服务;三是探索在创客空间设立公共服务点,提供政策咨询、工商注册代办、公寓申租、补助申请、票务、团购等“一站式”服务。

  六、建设一批创客社区。为创客提供低成本的生活空间、便利化的生活服务,消除青年创客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在湖南安心创业、专注创新。建议采取政府购买和民营参与相结合的方式,借鉴“小米公寓”模式,在产业园区、高校周边和特色小镇等区域,分批集中租赁小面积公寓,按市场化运作配套餐饮、文化、健身、娱乐等服务设施和场所,打造一批创业群体聚集、创业氛围浓厚的创客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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