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点专题 > 政协湖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大会发言

罗劲松委员的发言——加快推进“互联网+养老产业”信息化
我国正在经历着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老龄化过程。湖南省养老问题尤为突出,预计2030年我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约1300万,占总人口的16%,严峻的老龄化趋势将对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提出巨大挑战。我们认为,可以通过“互联网+”技术手段融入养老产业,加快推进我省养老产业信息化建设。
在“互联网+”战略东风已起、养老产业形势总体利好的大背景下,如能将“互联网+”与养老产业结合,一是能够有效提升产业效率,降低人力成本;二是能够减少公共财政支出;三是能够优化养老服务,提升居民满意度。
与此同时,我省“互联网+养老产业”发展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我省养老产业整体信息化水平不高;二是核心数据支持断链,管理部门缺失决策依据;三是先行机构信息孤岛化、服务碎片化严重。
为此,我们建议:
一、率先在高校、大型国企、机关事务局等进行布局试点。建议由民政厅等部门牵头,率先在我省高校、省属大型国企、机关事务局、成熟社区等具备良好条件、养老需求、配合度高的机构、平台,就“互联网+养老产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先行先试,由政府、企事业单位联手共同出力,形成对数据采集、分析、运营等各个板块的统一标准,探索成功经验再进行复制推广。
二、构建“互联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一是明确“互联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内涵与内容。通过以“互联网+”为技术手段构建O2O三级养老运营体系:一级旗舰社区服务总台包括“互联网+”大数据中心、远程诊疗中心、示范性CCRC、护理人才培训学院等物业;二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网络包括养老服务中心、医养结合型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微型养老院等物业;三级城乡居民健康养老信息服务系统包括独居监护系统、城乡居民健康养老信息服务系统等信息平台。力争10-15年内实现对我省的全面覆盖,服务湖南全境内97%以上的老年人口,使得湖南养老产业领跑中部、示范全国。二是明确“互联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布局与规划。2016-2020年:旗舰先行,聚焦长沙,建立后台,试点全省。充分利用已有资源和成果,探索三级养老服务体系的示范案例,试点湖南,精耕长株潭,树立品牌。2020年前完成湖南养老后台总部的建设,辐射湖南2700万人口,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500万(据统计2015年湖南老年人口占比16.7%,按照每年3.4%的递增比率,预计到2020年湖南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8.4%)。2021-2025年:服务全省,深耕湖湘,树立品牌,扩张外省。依托第一阶段取得的成果,复制改良,同步往其他省扩张;同时在湖南其他城市进行联动式发展,深化产品与服务,建立统一的标准。2025年前完成江西、湖北两个省份养老后台总部的建设,实现湖南4500万客户辐射,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900万(到2025年,预计湖南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20.1%)。2026-2030年:覆盖全省,优化体系,复制经验,扩张全国。面向全省全面铺设渠道,快速复制成功经验,全面制定战略发展计划和目标,最终在2030年实现湖南全省100%覆盖,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约1450万(到2030年,预计湖南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21.8%);同时面向全国同步扩张。
三、加强财政支持力度,设立湖南省“互联网+养老产业”投资基金。建议由湖南省政府联合具有国资背景的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湖南省“互联网+养老产业”投资基金。由金融机构作为基金的GP(普通合伙人)对基金进行市场化管理运行,LP(有限合伙人)由风险投资者和养老产业上下游企业组成。将“互联网+养老产业”的发展与资本市场紧密结合起来,改善养老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促进“互联网+养老产业”的长足发展。
四、创新融资模式,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参与。“互联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将配合发展水平,渐次设计B2B2C(收费模式)、B2B2C、B2G2C(G:government)、B2I2C(I:institute)(免费模式)、B2C延伸至C2B(补贴模式)等商业模式,最终通过众筹平台,实现养老服务费用由第三方支付。因此,建议由财政厅牵头,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第三方在系统先期推广阶段积极参与支持,共享发展成果。
五、创新运营模式,试点湖南省“互联网+养老产业”PPP项目。建议根据建设主体和经营主体的不同,“互联网+”养老服务业中的PPP模式可具体采取公办民营、公建民营和民办公助等形式。其中,公办民营适应于公办“互联网+”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经营,可采用的融资方式包括扩建后租赁模式、LBO(杠杆收购)模式;公建民营适应于“互联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经营,可采用的融资方式包括BTO模式、BOT模式;民办公助则较适应于“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的提供,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床位建设补贴和经营补贴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