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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发展湖南特色高效农业的建议
我省高效农业及产业化发展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制约,特色高效农业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1、农业规划待落实,共享机制待完善
我省农业规划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补充。土地流转难度大,目前我省流转耕地面积约为30%左右,制约了农业规模化发展;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较低,在推动土地集约经营、扩大社会化服务、提高农业生产综合效益等方面难度较大,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依然明显。
2、产业体系融合不够,综合竞争力不强
农业产业分散,农业产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常规性、传统型产业仍然占有较大比重,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较难,产业融合度不高,农业比较效益低。大宗农产品科技含量不高,系列开发和深加工、高附加值产品较少;农产品比较效益偏低,抵抗市场风险能力不强。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
3、融资难投入不足,农业发展举步维艰
地方财政对农业的投入不足,农户自身投入有限,信贷投入有限。目前大多数农村金融机构仍然以传统存贷汇服务手段为主,农村金融服务产品单一,创新滞后。由于农村抵押质押资源过少、农村风险补偿机制不健全、农村抵押担保体系建设不到位等问题,造成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融资困难。
4、人才缺乏、信息落后制约发展
农村劳动力不足,农村人口持续向非农领域流动,农业从业者数量减少、素质下降,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缺乏,不能适应特色产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需求,农业劳动力结构性短缺问题日益突出,劳动力成本及其它生产性服务费用的支出不断攀升,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不高。农村信息不对称,农民市场意识不强,生产带有盲目性,难以及时根据市场需求调节生产。
针对我省特色高效农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五方面的建议:
1、要强化规划引领和政策支持
在进一步落实农业发展规划的同时,启动新一轮特色高效农业发展规划制订,因地制宜,从全省精准规划,到村、到户。要继续落实特色产业品种改良、品质提升、品牌创建“三品提升”行动,加快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当前,全省正在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建议省政府加快研究出台建立土地市场制度等相关政策和措施,积极推进土地承包权出租、入股、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流转形式,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
2、要进一步建立农业发展利益共享机制
要充分发挥农业项目的带动作用,在安排项目资金时,注重农户的参与度,向与农户联系紧密、农户能共享建设成果的农业产业项目倾斜,引导项目业主带动农户共同发展。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可以通过农户资金入股、土地入股、参与管理经营等途径,让尽可能多的农户参与到产业发展中来,引导农业项目与农户之间形成良好的利益连接体,共享项目建设的成果,充分体现“共享”发展理念。
3、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整合与农业贴息贷款
要建立和完善投融资机制。在整合涉农部门的基础上,有效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加大农业项目资金投入,积极稳妥地引导金融资本、工商企业、社会力量进入新农村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开发等领域。大力推动政府贴息贷款发展农业项目和农业园区建设。加大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探索建设金融、保险等投入保障体系。要严格落实《农业法》“确保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的规定,逐步建立以财政资金贴息投入为引导,农民个人投资为主体,社会融资参股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发展农业。
4、要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建设促进农产品销售
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建设完善各级农业综合信息门户网站和市、县、乡农村工作动态即时发布平台和农产品监测预警平台,提升农产品市场价格监测预警、价格调控的能力和效率,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应用网络平台开展农产品销售。引导鼓励电商、物流、商贸、金融、供销、邮政、快递等各类市场主体走进农村,培育一批省级、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实现多家电商企业落地。推动农业企业加快“触电”,做好特色农产品的包装和营销。
5、要进一步加大农业科技扶植人才培养
培养一批农业科技创新型人才,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建立完善政府扶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技术体系,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大力扶持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型职业农民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企业、合作社、大户抱团开拓外地市场,提升市场拓展能力。